滁州纪委监委机关成立临时党支部
日期:2019年10月10日 1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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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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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建是巡察工作的重要抓手,成立临时党支部,规范组织建设,强化对巡察工作的领导,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擦亮巡察‘利剑’,可以最大限度地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为实现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根本目的保驾护航。”六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组组长常树应如是说。
日前,为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精神,滁州市纪委监委机关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巡察和审查调查工作临时党支部建设的暂行办法》,对临时党支部的设立程序、工作职责、组织领导等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
《办法》规定,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中工作时间三个月以上的,在书面请示报分管领导审核并交由机关党委审批通过后,方可设立临时党支部,围绕巡察、审查调查工作,加强服务、协助和监督,按时按质完成巡察、审查调查各项任务,临时党支部在任务结束之日自行撤销。
《办法》指出,临时党支部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多种多样的学习形式,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时效性。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关心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解决困难问题。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巡察和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