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纪委监委机关系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激励担当新作为
“这次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聚焦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责不到位,程序不规范,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作出了规范和完善,为着力提高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自身行动和工作实践中。”在日前举办的全市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干部专题培训班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玉平就《条例》的学习贯彻提出明确要求。
市纪委监委随即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在原文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对新增和修改内容进行详细辅导解读,并就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进行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到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党中央要求正在做的事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学,与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自觉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为确保《条例》学习贯彻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市纪委监委将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内容,通过集中宣讲、专题辅导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把握核心要义学习领悟到位;充分利用网、报、刊等媒体,以新颖的视角、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阐释宣传引导到位;把贯彻执行《条例》情况纳入巡察和派驻监督范围,立足本职监督检查到位;以《条例》为尺,履行好监督专责,敢于问责、善于问责、精准问责,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规矩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学用贯通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