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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滁州中院法官为幼儿教师普法

日期:2019年12月04日 11:23:48     作者:机关党委     来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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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提高教师对《宪法》的了解程度,营造浓厚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氛围,11月29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法官隋鸿达到滁州市实验幼儿园,参与“学法知法守法,做新时代好教师”主题教育活动,为幼儿园全体教职工上法治教育课。3zi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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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中,隋鸿达从獬豸传说讲起,引导在场人员明确法律的定义、了解我国宪法制定与完善的历程、宪法日的由来等内容。并结合电信诈骗、危险驾驶、扫黑除恶、邪教组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案例剖析犯罪行为的案件特点、社会危害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同时阐述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措施,呼吁大家学法、尊法、守法,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3zi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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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活动的开展,为实验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工带来了一次普法大课堂,帮助全体教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观念,增强了广大教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的构建。3zi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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