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检察院第四党支部组织开展学习研讨会
日期:2020年05月16日 08:20:30
作者:第四党支部
来源: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次数:
根据市检察院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市直“机关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5月15日下午,市院第四党支部组织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会,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德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会。
会上,支部各位党员分别对标工作落实、管党责任、制度执行、党员教育、担当作为5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并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围绕“提高自身工作水平、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主题畅谈了各自的认识体会。
检察长李德文作了总结发言: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密不可分,各部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高标准、严要求,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一要认定“两个身份”。每位检察干警要明确自己的政治身份,对党忠诚,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同时,也要明确自己的检察干部身份,依法办案、公正严谨、纪律严明。二要认真履职尽责。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在精益求精上下功夫。要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对待工作任务咬定青山不放松、坚持到底不懈怠。三要不断自我修炼。要从细节入手,自觉净化朋友圈、纯洁社交圈,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坚持廉洁意识和底线思维,控制欲望、摒弃特权思想。克服管党治党“宽松软”,杜绝贪便宜走捷径,在公务开支、项目建设上从严管理,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