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党委召开中心组2020年第9次理论学习扩大会议
7月30日下午,在图文中心第四会议室,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党委书记米德成主持召开党委中心组2020年第9次理论学习扩大会议,党委中心组成员及副县级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一部分: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内容。
会议指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的重大政治任务。学院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与第一卷、第二卷作为一个整体,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师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纳入学院培训教学重要内容,作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教材,系统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推动责任制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武装,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提升防范和抵御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的政治敏锐性,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以务实举措、严实作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确保学院政治安全稳定。
会议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是新时代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基本遵循。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条例》落到实处。要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培训,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还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和《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韩国“资深宣教士”朴南圭、赵诚惠有关情况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