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3次学习会议
12月11日上午,滁州市检察院召开2020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三次学习会议。会议学习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重要篇目、中政委郭声琨书记在研究部署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党组会上的讲话和在专题研究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举措党组会上的讲话、省院薛江武检察长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以及2020年11月27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等内容。
会上,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胜利,副检察长高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建设,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志明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分别作交流发言。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德文在总结讲话中提出三点意见:一要深学深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领会理论要义。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两个大局背景下“中国之治”的思想旗帜;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指引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二要对标对表全面依法治国部署要求,牢牢把握方法路径。要从政治方向上牢牢把握,从战略定位上深刻把握,结合重要法律制度学习把握。三要落实落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积极投入检察实践。强化政治担当,落实落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强化法律监督,落实落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自身建设,落实落细“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