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 5月份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
5月18日下午,市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秦仲鑫主持会议并讲话,机关委务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意识形态相关文件。
会议指出,《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方向、运行、监督和配套机制,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责任制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南,要深刻领会、真学深悟、迅速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推进改革,增强改革意识,强化改革担当,按照中央、省委明确好司法责任制改革方向,深化“繁简分流”机制,优化绩效考核机制,强化完善惩戒机制,确保把《意见》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三个规定”,是新时代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对于防止司法案件受到违规干预和司法人员被“围猎”,保障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要加强学习,将“三个规定”的学习与“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有机结合,准确把握规定,强化自我约束,严格遵守规定,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二要依法履职,区分好监督与干预的界限,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又要对政法机关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严格抓好学习贯彻执行。三要规范行为,强化执纪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在案件办理中发现有插手、过问和干预等行为线索的,必须进行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推动“三个规定”落地见效。四要率先垂范,机关委务会成员要带头做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坚决做到不打招呼、不插手事务、不干扰过问,不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或插手具体案件,自觉养成依法依规办事的习惯,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行使。
会议强调,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必须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从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要有斗争精神,对任何歪曲、否定党的历史的言论,任何传播政治谣言、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行为,都要挺身而出,理直气壮地予以批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二是抓好领域内相关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素质,提升政治觉悟,增强担当意识,推动全市政法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发展进步。三是管好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宣传好党的政策、方针、路线,弘扬正能量,目光多关注基层一线默默工作奉献的政法干警,同时也要审查把关,严防出现“低级红”“高级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