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召开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
为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保证学习教育环节务实有效,弘扬法院干警奉献精神,激励广大干警忠诚履职。3月19日下午,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聚榜样力量 弘法治强音”——滁州法院英模事迹报告会。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许徽出席报告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在编干警参加报告会,各基层法院通过视频会议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观看了“燃灯者”邹碧华、胡国运、魏晶晶同志的先进事迹,邀请全市法院先进典型代表刘学讲、唐明翠进行先进事迹宣讲,弘扬法院英模精神,汲取奋进力量。
刘学讲,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满意好法官”“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全省优秀法官”“全省第二届优秀青年卫士”、安徽省首届“百姓心中的好法官”、“全省联系群众、服务基层的沈浩式机关干部”、滁州市首届“人民满意的优秀领导干部”等荣誉称号,受到省、市各类表彰二十余次。
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刻领会以人民为中心;他,提高站位,勠力同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他,心坚如磐,提升素养,自觉实践以人民为中心。他不负重托,锐意进取,将为民立命融入初心使命,融入工作职责,融入实干担当,迎难而上,真抓实干,以永不停歇的执着态度和“钉钉子”的恒心韧劲,做人民满意的好法官。
唐明翠,2014年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2015年获得安徽省高院专项工作嘉奖、被滁州市委评为“弘扬沈浩精神,推动三个发展”先进典型;2017年4月被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评为安徽省先进工作者、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第二届百姓心中好法官”;2018年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被最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安徽省2017年我最喜欢的执行法官”称号;2019年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杰出干警称号、荣立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等功;她是安徽省2019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被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评为“平安英雄”。
她,雷厉风行,高效服务;她,刚柔并济,守护民生;她,埋身执行,捷报频传;她,用心用情,解百姓之忧。她用严谨、细致、务实的态度对待每一件案件;用真诚、热情、耐心对待每一位群众;用雷厉风行的行动,捍卫了司法的尊严,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