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滁州市直党员之家   

市商务局:过节不忘廉洁,再次重申和强调“十严禁”

日期:2020年04月28日 15:13:47     作者:机关纪委     来源:市商务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市商务局为进一步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扎实做好2020年“五一”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营造清廉、安全、祥和的良好氛围,再次重申和强调“十严禁”。dBB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不准发表与党中央精神不一致的言论,不准编造、传播谣言,散布议论小道消息。dBB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二、严禁在微信、微博、QQ中转发、谈论涉及低级庸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dBB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三、严禁组织、参与各类违规聚会聚餐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dBB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四、严禁公款吃喝、送礼和违规饮酒。dBB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五、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违规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用等开支。dBB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六、严禁违规组织、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旅游等活动。dBB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七、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dBB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八、严禁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和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dBB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九、严禁违反公序良俗、文明新风规定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dBB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十、严禁值班时间擅离岗位、失职失责。dBB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关闭窗口]
关闭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