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
日期:2020年04月24日 16:57:02
作者:机关党委 李为民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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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滁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单位公务接待费支出,滁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期出台《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务接待制度》。
一、健全规章制度。2020年4月20日,滁州市市场监管局下发《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务接待制度》,对公务接待管理进行明确规定,使公务接待有章可循。
二、加强过程管控。实行实名制公函制度。报销时,提供“公务接待公函”,派出单位应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来滁公务的内容、行程、人员、时间和相关事项。无实名制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接待单位一律不予接待。
三、明确程序流程。实行公务接待一事一结。对口科室应当如实填写审批单,并由分管领导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
四、严格审核把关。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纪念品和土特产品。对违反公务接待费管理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财经法规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