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
日期:2020年06月17日 11:01:20
作者:机关党委 戴正芳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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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倡导文明节俭新风,促进廉洁自律,近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台了《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
《规定》不仅明确了适用对象、报备程序和时限,还严禁八种行为:严禁通知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参加,或者接受其赠送的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 严禁收受以单位名义赠送的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严禁借机敛财,收受明显超出当地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消费卡等财物;严禁化整为零变相大操大办;严禁使用公款、公车、公物等公共资源;严禁接受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企业和个人提供的劳务、车辆、物品和餐宿场所等,或支付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严禁妨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严禁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规定》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上率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局党组织要加强教育引导和管理监督,促进党员干部严格遵章守规。驻局纪检监察组、局机关纪委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及时核实处理;对发生违反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