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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民政局多措施抓好农村救助工作

日期:2019年01月23日 19:19:45     作者:市民政局     来源: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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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低保标准。将农村低保标准由320元/月提高到400元/月,实现对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把支出型贫困和处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边缘两类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因人因户综合施策,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2018年保障农村低保户11.18万人,同比下降3.4%;发放低保金4.17亿元,同比增长24.8%。RdI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健全供养制度。加强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积极推进等级评定、定额补助,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建立特困供养人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合理确定供养标准;自理、半自理和全护理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15%和20%。2018年保障农村五保对象25293人,同比下降3.5%;发放供养金1.39亿元,同比增长39.15%。RdI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强化医疗救助。将贫困户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规范“一站式”即时结算,资助所有扶贫对象参加2018年基本医疗保险,把扶贫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2018年,直接救助118385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12618万元,同比增长12.3%;健康脱贫兜底累计保障23919人次,发放保障资金1270.7万元。RdI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完善临时救助。加大资金投入,坚持应救尽救,将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完善“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内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情况,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2018年,临时救助8739人次,发放资金1416万元,同比增长44.7%、76.1%;救急难2245人次,发放资金305万元。RdI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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