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中院部署开展涉黑恶案件财产刑集中执行行动
为进一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执行工作紧密结合,推进全市法院“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借力“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营造的有利执行环境,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涉黑恶刑事裁判财产部分集中执行行动并印发《关于开展涉黑恶刑事裁判财产部分集中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保持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始终处于高位运行,切实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于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摧毁经济基础的工作要求,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全市法院执行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涉黑恶刑事案件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工作当作当前中心工作来抓,努力通过强制执行,对黑恶势力“打财断血”,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加大执行力度,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要加强与立案庭、刑庭的实时对接,确保在涉黑恶刑事案件判决生效后,将财产刑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的及时移送执行;要组建涉黑恶刑事案件执行实施突击组,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拓宽线上线下财产线索渠道,依法运用各种执行措施,确保涉黑恶刑事案件裁判财产部分高效执行。
持续深入排查,及时提供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2013年1月以来已执结和正在执行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拉网式摸排,认真梳理涉“套路贷”以及黑恶势力干扰法院执行工作等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移送。
恪守纪律底线,务必保持“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每一位法院执行干警都要坚持纪律底线,绝不逾规越线,杜绝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执行队伍。
5月9日上午,滁州中院召开专题会议,正式启动该项活动。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广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扫黑办相关人员、执行局全体干警及各基层法院执行局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