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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妇联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日期:2019年12月16日 13:04:27     作者:程飞     来源:市妇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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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3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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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妇联的领导下,我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呈现崭新的局面,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进一步得到落实。近日,全国妇联作出《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各地、各条战线涌现出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典型和杰出代表作出表彰。滁州市妇联、琅琊区人民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判庭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来安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北门社区民警马学丽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et3中共滁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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