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全面推行10项告知承诺为群众办实事
结合开展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滁州市医保局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大力倡导诚信办件,从解决群众难事“小切口”入手,做好服务群众“大文章”。
结合党史教育,做到学史力行。通过党史学习教育,牢牢把握为民服务、为党工作这个准则,在为群众报销医疗费用、减轻就医就诊负担和增进民生福祉中实现价值。为此医保部门大力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同时,为确保告知承诺机制能够高效实施,医保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努力做好部门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告知承诺制度落到实处,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服务,带来方便。
完善承诺制度,规范经办流程。编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做到制度先行、流程规范。对开展告知承诺的各类证明事项,按照内容完备、逻辑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制作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在对外服务场所和部门网站公示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人索取或下载。完善相关业务平台系统,统一添加告知承诺制模块,协同推进线上线下办理流程。
及时公示制度,确保公开透明。选取与参保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使用频次较高、获取难度较大的10项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实行比例达35.7%,日前正式公布《滁州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清单》并在滁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公示,方便广大群众第一时间知晓了解。同时做好制度的学习及宣传工作,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原则,申请人不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的,不得进行告知承诺。如需补正材料,工作人员应当场一次性告知。
截至目前,窗口已受理告知承诺28份。通过大力倡导告知承诺机制,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在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上的体验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打造群众满意的民生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