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完成2021年度个人账户结息工作
日期:2021年07月01日 14: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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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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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人存储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缴存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结息。
为了确保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利息及时入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前部署结息工作:及时清理挂账、办结提取、贷款等业务,加班加点核对数据等,并在中心网站及业务服务网点发布、张贴公告。6月30日,顺利完成个人账户结息工作,并将全市34.77万名缴存职工的13290.16万元利息全部支付到账,同时在第一时间通过12329住房公积金短信平台发送告知缴存职工的结息金额,让缴存职工及时、准确地了解个人账户的账户变化情况,切实维护了缴存人的知情权和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