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10个集体和15名个人荣获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表彰
近日,省妇联印发《安徽省妇联关于表彰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皖妇〔2021〕21号),对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的120个先进集体和200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市来安县公安局等10个单位荣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余世予等15位同志荣获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名单
(滁州部分)
滁州市来安县公安局
滁州市琅琊区妇女联合会
中共滁州市南谯区委政法委员会
定远县人民检察院
全椒县公安局十字派出所
天长市农业农村局
明光市公安局
凤阳县人民法院府城人民法庭
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安徽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名单
(滁州部分)
余世予 来安县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
陈 佳 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
高 燕 定远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庭长
姚积文 全椒县矛盾调解中心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王玉娟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周峣莉 明光市明光幼儿园园长
李玉垒 凤阳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三级警长
罗玉春 滁州市经开区林楼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季晓敏 中新苏滁高新区团工委书记
胡寅寅 滁州市信访局联合接待中心副主任
汪龙珠 滁州市琅琊区司法局琅琊司法所所长
郑师玲 安徽会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叶文静 滁州市南谯区黄泥岗镇计生办统计员、党委信息员
俞菊华 天长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科员
张 洁 滁州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