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在全省率先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日期:2021年09月22日 09: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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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滁州市已经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要求,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市所有县(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也是全省唯一一个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并批复同意的市,健全了我市公示地价体系,为加快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助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了基础依据支撑。
扎实做好前期工作。对全市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明确责任人员、制定工作计划、落实项目经费。积极寻求省厅支持,省厅组织专家组赴我市开展实地指导。
加强工作全程调度。加强对8个县(市)、区的统一调度,每月对各地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进展较慢的进行督促。目前,我市各县(市)、区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均已通过省厅验收并批复同意。
积极推进成果应用。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为首次编制,意义重大,基准地价公布后,各县(市)、区利用媒介对成果的内容、作用等进行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为后期应用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