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五字经” 做实“田长制”
——滁州市定远县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田长制工作
滁州市定远县是革命老区、省级脱贫县,也是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拥有耕地面积280多万亩。前些年由于种粮比较效益下滑,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耕地闲置“荒田”、种树种草“占田”、违规建房“毁田”现象时有发生。为切实破解“三田”难题,定远县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探索“田长制”,以“管、建、种、护、盘”为抓手,坚定坚决扛起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助力乡村振兴。
一、明确职能,构建三级田长责任体系
一是明确职责目标。为有效保护利用耕地,2020年4月,定远县在西卅店镇开展“田长制”试点,并逐步推开。各级田长主要职责是保护耕地、建设耕地、利用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实现耕地总量不减、质量提升、产能提高总目标。
二是构建责任体系。全县设立县乡村三级田长2664名,划分网格责任区258个,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网格化、全覆盖”的责任体系。县级田长抓统筹。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田长,对全县耕地保护、建设和利用负总责;其他班子同志负责包保乡镇。乡镇田长抓落实。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任乡镇田长,履行属地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同志包保到村。村级田长抓巡查。村“两委”负责同志任村级田长,包保到村民组,重点对“三田”现象开展常态化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
三是实行部门联动。县田长制办公室负责牵头抓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日常协调调度,开展重点督查考核。乡镇和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承担耕地建设、监管、利用各项工作,形成合力。
二、聚焦重点,着力提升改革工作实效
(一)“管好田”。坚持规划刚性监管。一是增设乡镇规委会。今年9月,定远县在县级乡村振兴规委会的基础上,又在22个乡镇增设了乡镇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建立了“1+22”规划体系,主要研究解决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选址规划及建设方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或有偿使用)方案;农民宅基地审批及建设、设施农用地项目用地选址和建设、村庄内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选址及建设方案等进行集中决策、审核研判,强化土地“前置审批”“批后监管”工作。同时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案件的查处整改等工作进行审议,把遏制耕地“非农化”和严控耕地“非粮化”工作落到实处,着力提升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水平。二是推进县乡“多规合一”。强力推进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乡镇“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管制方式,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建设活动,在“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依法批准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下,依据经依法批准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布点规划、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等办理用地、规划许可手续;三是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乡村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面积,根据县、乡镇、村三级田长的包保和责任区,层层签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坚决遏制“三田”现象。坚持基层一线监管。充分发挥村“两委”了解村情、熟悉地情的优势,开展常态化巡查。村级田长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主要巡查辖区内有无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巡查时需做好巡查记录和巡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劝诫、制止,制止不了的,在第一时间上报乡镇田长,出现情节严重或者重大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的,乡镇田长上报县级田长,坚决把“三田”问题消除在萌芽,解决在初始。截至目前,三级田长开展巡查9.6万次,发现并制止“三田”行为58起,恢复粮食种植面积3000余亩。坚持综合执法监管。探索建立一支队伍管地机制。整合乡镇自然资源所、农经站等机构职能,充实执法力量,开展土地、环保、宅基地等综合执法,实现了“乡镇吹哨、部门报到”运行模式,乡镇田长只要收到辖区违法用地信息,就会安排乡镇综合执法队伍会在第一时间到现场处理,采取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坚决遏制增量、积极化解存量,提升执法效果。今年以来,全县违法用地案件同比减少7宗,下降53.8%。坚持科技助力监管。今年9月,为了进一步深入推进定远县“田长制”改革工作,提升信息化水平,该县依托GIS、GPS、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开发了“掌上田长”动态巡查监管APP,乡镇和村级“田长”的日常巡查工作全部在手机APP上完成。一是信息传递快。村级“田长”发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时,在第一时间制止、整改的的同时,及时用手机采集影像和勾画图斑等违法信息上传到乡镇二级“田长”监管平台,二级“田长”通过图层套核比对等方法对图斑信息进行分析、判定,形成初步违法信息并上报县级监管平台,县级审定后,县自然资源或农村农业部门执法机构最终对违法用地进行有效处理。二是监督检查准。监管平台对二、三级“田长”的巡查时长、巡查距离和周期都做了固化处理,即“田长”不在本辖区开展巡查则巡查无效,每次巡查时间少于30分钟巡查无效,巡查距离少于1000米巡查无效等,这样县“田长制”办公室通过监管平台就可以对全县2321名二、三级田长日常“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精准监督检查。三是考核制度严。目前,全县二、三级“田长”的巡查、制止、整改、上报等工作基本通过“掌上田长”及信息化监管平台运行,县“田长制”办公室每月对各二、三级田长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平台实际信息进行考核并打分,并计入季度奖惩兑现和年度绩效考核,建立“月考评、季奖惩、年考核”制度。通过信息化的开发运用,实现“田长制”工作的日常巡查、问题判定、工作监管三个全覆盖。
(二)“建好田”。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以规划为引领,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强化路、渠、电等基础设施配套,全面提升耕地质量和综合产能。2020年以来,全县建设高标准农田18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34.8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8%。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不断深化农田水利综合改革,以“泵站串塘”为抓手,去年以来实施了32.83万亩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基本解决全县缺水易旱、灌排不畅等突出问题。通过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的实施,建成了高产稳产粮田,改善了灌溉和交通设施,便于实现农业机械化,节约了生产管理用工,对保持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一是夯实了农田基础设施。以土地平整为重要抓手,统一规划布局沟渠田林路,填平沟塘,“拆闲拆旧拆废”,建设桥、涵、闸、站、路等农田基础设施,解决长期以来灌排水系不畅、工程不配套、道路不宜机、农村环境杂乱等问题,推进田水林路点综合配套,为集约化生产、机械化作业、产业化经营夯实了基础。二是提高了粮食生产能力。严格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标准,注重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实现了粮食稳产高产。新建的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增产30公斤以上,为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通过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一系列项目实施,项目区农田灌溉水系得到了很好的改善,建成了一批“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基本农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了提升,促进了土地流转,提高了农机应用水平,畅通了农机入田通道,推进了种植结构调整,优化了种植结构,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四是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了机械化种植、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项目区农户规模经营收入显著增加,亩均增加效益200元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后,农田基础设施配套,耕作条件显著改善,土地租金普遍提高200元/亩左右,促进了项目区农民整体收入水平提升。加大农村集体土地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20年以来共建成省级中心村21个,同时在21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建成污水处理设施39个,日处理污水6585吨;在76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示范点建成污水处理设施90个,日处理污水能力为9690吨。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增添亮色。积极实施“增减挂”项目,强化宅基地、坑塘、水库、园地等复垦,两年来新增耕地2.84万亩。
(三)“种好田”。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该县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稳步推进了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步伐,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断增强农民土地流转意愿,两年来,新增流转面积8.5万亩,耕地流转率达65.6%。组建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院,积极协调处理因承包土地承包导致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土地流转中遇到的矛盾、问题,确保了土地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土地流转的秩序。积极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完善扶持政策,强化资金和项目支持,着力发展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两年来,新增家庭农场343家、合作社187家,目前全县家庭农场总数3512家、合作社2308个。一是完善主体信息化管理,组织开展辖区内新型经营主体摸排工作,了解各主体的生产经营、土地、承包地块、品牌记录以及主体位置等基本信息,做到精准识别,并将新型经营主体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和新农直报系统进行实时监测,实现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动态精确化管理,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业补贴、农业保险、抵押贷款等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开展示范主体评选工作,2021年度全县共申报省级示范主体15家,市级示范主体13家。目前,市级示范主体评定已完成。省级示范主体已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市级交叉验收,评定文件待发。2021年度县级示范主体申报工作待验收复核。三是加大政策奖补扶持力度,2021年度,全县共63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财政补助扶持,共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70万元,重点支持示范主体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配置农业物联网设备、引进先进技术等。积极推进良种良法良技融合。大力推广种子采购、肥水灌溉、病虫防控、技术指导、机械作业“五统一”,促进农业生产节本增效。截至目前,全县病虫害发生面积621.51万亩次,防治面积1635.07万亩次,挽回损失47.2万吨。全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率达83.9%,其中耕种收综合机械率达97%,获评全国第五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四)“护好田”。大力发展绿色农业,聚力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推广绿色植保技术,持续提升耕地质量。上年度全县推广商品有机肥1.9万吨,推广绿肥种植面积近18万亩,建立果蔬和大棚育秧水肥一体化示范点20个,设施栽培和经济作物推广面积1.8万亩,全县化肥折纯后施用总量81453吨,较上年度环比下降1.57%。今年以来全县水稻侧深施肥推广面积约9.3万亩,目标完成率116%,超额完成全年推广目标,今年全县水稻侧深施肥可减少化肥施用量690余吨。据统计,全县病虫害防治面积1635.07万亩次,其中,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980万亩次,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59.94%,完成了47%的目标任务;绿色防控面积180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2.17%,完成了45%的目标任务;农药使用量为1305吨,较基期同期减少12.77%,完成了与基期相比实现负增长的目标。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大力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着力开展化肥、农药“双替代双减量”行动,积极推进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去年,农药使用量较基期(2012-2014年)平均值减少12.30%。化肥减少1283吨(折纯),使用总量较上年减幅1.57%,继续保持负增长。2020年农膜回收总量297吨,整体回收率达92.75%。大力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治理,着力开展农作物秸秆“五化”利用。至去年底,全县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025%,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每年可实现产值5亿元、利税0.4亿元,可累计解决农民就近就业1000余人,年工资收入4200万元以上,可为农户节约生产性支出0.56亿元。
(五)“盘好田”。聚力挖掘农村土地存量资源,充分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整治政策,为城乡融合发展找空间,为乡村振兴筹资金。两年来,用于农村发展土地2591亩、用于城镇建设土地8443亩,实现土地增值收益24.47亿元,其中用于脱贫攻坚、乡村产业发展2.9亿元。聚力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为农村集体土地赋能。截至8月底,共发放抵押贷款3.6亿元。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围绕四项基础工作和九项改革内容,全面完成9个试点村宅基地现状调查(宅基地总宗数9281宗)和“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等试点工作,并于7月份全县推开。试点以来,结合房地一体确权颁证、光明乳业入驻用地等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土地0.9万宗,完成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宅基地宗数22.31万宗,颁发房地一体不动产证书8.69万宗。223个村村庄规划编制已完成前期调研正在编制的107个村,完成初稿编制29个村,已通过乡镇规委会审议11个村。
三、强化保障,促进田长制常态长效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领衔挂帅,强化田长制改革的组织领导。突出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以党建促村民自治,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参与、支持田长制改革。
二是强化督查调度。每月召开2次县田长制会议,调度推进工作。县田长办会同县效能办、县“两办”督查室对田长制工作进行督查调度,发现问题16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财政投入。把田长制工作列为全县重点工作,加大对田长制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去年以来,预算内安排1.3亿元用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减挂项目等。2020年,申请高标准农田专项债6.6亿元项目已入库。
四是强化考核奖惩。将田长制工作纳入乡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对成绩突出的乡镇给予100-200万元资金激励。对镇村田长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考核,对耕地保护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方面予以优先。同时,对工作不力的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