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审计局严格落实审计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日期:2022年01月04日 08:43:56
作者:戴荣宇
来源: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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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励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奋勇争先、创新发展,滁州市审计局在审计发现问题处理研判过程中,严格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审计容错免责机制鼓励探索创新,支持担当作为。
一是实事求是,正确对待干事创业中的失误和偏差。在改革创新过程中,坚持“既容又问、严格执法”的基本要求,同时坚守“谁为改革者担当、审计就保护谁”“谁当改革者绊脚石、审计就问责谁”的原则,努力实现依纪依法、容纠并举。
二是依法依纪,正确把握容错免责的认定。严格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审计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市纪委、监委《关于<滁州市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免责实施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容错免责认定时,注重从站位、动机、程序、性质、过错及后果影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识别,做到客观精准揭示问题。
三是层层审核,正确掌握容错免责机制程序。对符合启动容错免责机制认定条件的,容错免责的认定需经审计组提出,报经局法规(审理)部门审核审批后,提请局审计业务会议研究,严禁擅自使用审计容错免责机制,确保容错免责程序合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