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农商行:五个“进一步”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年初以来,定远农商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战略部署和金融精准扶贫政策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发挥金融优势,细化服务举措,投入真情与真金白银,全力以赴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
进一步贯彻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认真组织学习《中国银保监会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在脱贫攻坚期内(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的扶贫小额信贷合同(含续贷、展期合同),在合同期限内各项政策保持不变。
进一步扩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对象。将具备产业发展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边缘人口纳入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范围,贷款申请条件、程序及支持政策等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一致。要求各网点根据“边缘户”名单开展评级授信工作,对符合扶贫小额信贷条件的,积极给予信贷资金支持。评级、授信与贷款发放等工作与贫困户评级授信程序和要求保持一致。
进一步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要求各网点加大摸排,全面了解贫困户与边缘户的贷款需求。对因发展生产而首次申请贷款的贫困户,做到能贷尽贷;对已经归还了扶贫小额信贷又有生产性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做到能贷尽贷;对存量扶贫小额信贷到期还有续贷需求的贫困户,做到能贷尽贷。
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防控工作。坚持扶贫小额信贷户借、户用、户还原则,精准用于贫困户及边缘人口个人发展生产,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更不能集中用于政府融资平台、生产经营企业等。
进一步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扶贫小额信贷还款期限。对到期日在2020年1月1日后(含续贷、展期),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的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在延长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基础上,将还款期限进一步延长至2021年3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