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供销社宣传践行《滁州市文明行为 促进条例》
日期:2020年01月13日 17:19:41
作者:谢雅玮
来源:滁州市供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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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滁州市供销社利用市社网站暨政务微博微信积极宣传《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条例2019年12月21日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由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将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倡导鼓励的文明行为、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保障与促进、法律责任和附则。该《条例》通过法律的武器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对文明行为采取有效的激励与保障,对表现突出的个人、组织予以表彰和奖励,符合新时代公民道德要求,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有利于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行为,为共创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不竭动力,为实现环滁皆美的美好滁州新蓝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