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中心积极开展《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工作
日期:2020年02月27日 11:19:57
作者:市园林中心党支部
来源:市重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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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0年2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和要求,树立文明理念、规范文明行为,不断提升市民的文明素养,市园林中心多举措开展《条例》宣传工作。
一是通过微信平台进行宣传。我中心将《条例》内容发布到中心工作微信群,要求大家宣传学习,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广泛宣传。
二是通过横幅进行宣传。我中心制作宣传横幅,在南湖四期进行悬挂宣传。
三是通过公园电子大屏进行宣传。在清流河公园电子大屏循环播放《条例》内容,营造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