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荣膺“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日前,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通报》,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被授予“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去年以来,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围绕“四个文明”提升行动,规范文明行为,提高文明程度,为新时代纪检监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抓实办案文明,锻造优良作风。建立图书室、创办留置监护专刊,涵养文明理念。完成办案场所标准化建设,为安全文明办案提供支撑和保障。对办案、陪护等人员开展政治素质、纪律要求等培训3000人(次),教育引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办案过程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坚决杜绝不文明办案行为。
推进行为文明,强化纪律约束。认真贯彻文明创建工作部署,加强软硬件建设,完善中心功能。严格落实《滁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组织开展参加文明出行交通劝导、义务植树、绿树认领、义务献血、自愿捐助等志愿服务活动120余次。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普及力度,教育引导自觉遵守文明公约,自觉践行公共礼仪,自觉保持卫生整洁,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不断提高文明意识,强化文明自律,养成文明习惯,摒弃行为陋习。
提升餐桌文明,引领良好风尚。通过发出一份倡议、组织一次承诺、曝光一个浪费食物典型事件等举措,积极推进“公筷公勺”和“光盘行动”,共建文明健康餐桌。在显示屏等滚动播放文明节约用餐宣传知识,在餐桌等摆放“光盘行动”“文明节俭”“请勿喧哗”等宣传牌、小桌卡,引导按需取餐、节俭用餐,反对铺张浪费,养成良好用餐习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原料、餐具等采购、清洗、消毒、制作、留样等环节安全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打造生态文明,营造优美环境。按照文明创建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要求,在中心建设过程中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对改造扩建施工现场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强化文明施工。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和中心功能定位,全面提升中心卫生、绿化、美化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管理水平,全力打造环境整洁有序,绿色优美和谐的生态环境。目前,中心绿化覆盖率达80%,建成果林、亲水、花卉、草坪、木屋和原生林等6大主题区域,区域绿化美化景观连线成片,成为依山傍水园林式党风廉政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