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首例消费公益诉讼在滁州开花结果
日期:2021年02月05日 09:47:05
作者:机关党委 肖梅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公益诉讼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一项新的职责。近年来,安徽省消保委与省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工作。2019年11月5日,安徽省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研讨会在滁州召开,中消协领导,省市场监管局、省检察院、省高院、省消保委及滁州市相关部门60余人参会,为下一步实施公益诉讼统一认识、厘清思路奠定了基础。
在滁州市检察院支持下,滁州市消保委积极配合省消保委将滁州市区域的一批9件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起诉材料提交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8月,9起案件全部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立案。这9起公益诉讼案件,被告均是销售假酒系列案件,侵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目前,已经全部判决。法院在已判决案件中支持了省消保委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在安徽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并承担销售额三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这是省消保委提起的首例就假冒注册商标案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入选安徽省2020年度十大法治事件。一次提起公益诉讼数量之多位居全国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