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十项措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2021年,滁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履行职责,采取十项措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对未成年人食品的安全监管。对未成年人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对未成年人玩具、用具的安全监管。加强辖区内未成年人玩具、用具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开展质量安全形势分析, 加强风险防控。加大儿童玩具、学生文具、校服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检测强制性安全指标。
三是加强对未成年人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在用大型游乐设施主要受力部件基础信息,准确掌握其使用和更新情况,督促大型游乐设施运营使用单位特别是中小游乐园经营管理者落实《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相关要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对涉及健康安全的儿童用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组织开展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对辖区内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儿童用品(童车类产品、玩具、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
五是加强监督查处未按规定给予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待遇行为。加强相关价格政策的宣传,指导相关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严格执行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待遇价格政策,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六是做好涉未成年人的广告监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强化广告监测检查,加大对涉未成年人广告的监测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
七是做好涉未成年人的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管工作。依法加大对抖音、小红书、快手等网络直播平台的监测力度,督促平台完善交易规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八是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标准化建设。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地方标准研制。
九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职责查处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并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督管理。
十是加强对未成年人药品的安全监管。完善儿童药品监管制度体系,对经营未成年人的药品等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