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开展全市水运企业年度核查督导和帮扶工作
为认真践行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1年水路运输市场核查工作的要求,对全市所有水运企业(船舶)开展年度核查督导和帮扶。核查工作自4月起,历时近两个月,共核查水运企业19家,通过核查的水运企业6家;核查企业及个体船舶数953艘,占应查船舶数953艘的100%。
此次年度核查督导和帮扶工作围绕多个方面开展:一是企业经营资质方面,核查水运企业的经营资质保持情况、履行备案情况及运输船舶的经营资格条件和相关证书有效性等情况是否符合《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等规定要求;二是企业(船舶)涉海运输方面,对我市内河运输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行为实施综合治理,督促水运企业、运输船舶守法经营,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坚决遏制内河运输船舶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从事海上运输违法行为;三是企业(船舶)防污染方面,宣贯落实交通运输部等四部委《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企业、船舶环保承诺制度,要求企业与所属船舶船长等主要船员签订承诺书,落实船长等主要船员船舶污染防治责任;四是企业诚信经营方面,对水运企业开展水路运输行业信用管理政策宣传,提高水运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船舶运输经营人诚实守信、安全生产、合法经营;五是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对全市水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一季度第三方检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就安全基础工作、动态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整治、应急处置和教育培训等方面对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六是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做好所属船舶的日常消毒和船员防护,坚决遏制疫情从水路运输途径传播。
下一步中心将与市交通综合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协同配合,结合水路运输市场年度核查问题整改方案和核查问题清单开展企业年度核查“回头看”,督促各地各企业推进整改销号工作,并对年度核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案件信息进行整理完善,依据交通运输部《水路运输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同步做好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