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四三二”工作法
一、基本情况
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党支部紧紧围绕法院执法办案这一中心工作,通过实施“四三二”工作法,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立足法院实际,压实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促进法院工作发展。为此,第一党支部提出“四三二”工作法。
二、主要内容
(一)“四项保障”为基层党支部党建保驾护航
一是做好组织保障。在人员配备上,支部书记选用党性强、业务精、能力突出的部门负责人,支委选用各部门正职或副职。
二是做好制度保障。健全支部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基础台账,进一步规范支部活动流程;定期召开支委会议,研究解决支部工作存在的问题;形成抓党建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支部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三是做好阵地保障。专门开辟建设了党员活动室,为党员们日常活动提供了固定场地。
四是做好经费保障。资金支持是开展活动的必要保障。在学习教育培训、党建活动开展等方面院党组给予充分的资金支持。
(二)“三大举措”助基层党支部党建提档升级
一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解决支部党员中存在的党员意识不强、组织纪律性差、奉献精神不够等突出问题,引导支部党员牢固树立“党员是第一身份”的思想,自觉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
二是理论和业务双提升。把政治学习与业务培训结合起来,走小型、灵活、多样的路子,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实效性和感染力。全盘激活了党群的能动性。
三是鼓励党员创先争优。通过开展先进党员评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促进了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两大融合”引领基层党支部党建扎根开花
一是支部建设与党小组建设相融合。一方面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另一方面发挥党小组的能动性和灵活性,营造勤学习、爱学习、善学习的浓厚氛围。形成以上率下、以下促上,支部带头、党小组托底,支委带头、党小组长推动、全体党员参与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是党建与法院文化建设、执法办案、干警素质教育等工作相融合。以充实宣传栏、学习园地等阵地建设为基础,以活动建设为载体,使廉政文化积极融入到更多法院的日常工作之中,切实发挥作用,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三、取得成效
第一党支部通过运用“四三二”党建工作法,围绕法院中心工作,把党建工作与执法办案、综合保障有机结合。以建设富有凝聚力和发展动力的法院文化为实践载体,拓展了党建工作内涵,进一步增强了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了党群互动、党建与业务共赢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