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国家地方工作人员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日期:2020年10月26日 07:53:40
作者:机关党委
来源: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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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对拟任命国家地方工作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对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对拟任命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局长的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和范围分为:公共部分和履职必备的相关部分的法律。
通过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意在进一步提高和增强拟任命国家地方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