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函 规范疫情期间价格行为
日期:2021年08月16日 16:11:35
作者:戴正芳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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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从严从紧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维护市场价格秩序,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确保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以及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稳定,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规定,向全市各类经营者发布关于规范疫情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提醒告诫函要求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误导消费者;不得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不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保持防疫用品和日用品市场价格总体平稳,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市场监管,对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要求,尽快作出处罚,做到露头就打,绝不姑息。